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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职工可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来源:定州招聘网 时间:2018-08-10 作者:定州招聘网 浏览量:

定州从2018年至2020年实施失业保险支持技能提升“展翅行动”,充分发挥失业保险防失业促进就业的积极作用,激励和引导广大企业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稳定就业岗位,定州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职工可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参保人申请资格: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参保职工,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视同缴费年限)及以上的。

2、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技能提升补贴标准。

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中级(四级)为1500元,高级(三级)为2000元,其中对列入全省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的,初级(五级)补贴标准为1100元,中级(四级)为1650元,高级(三级)为2200元。全省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由省人社厅统一发布。

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同一职业(工种)已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不能降级申领补贴。

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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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凭社会保障卡、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通过互联网登录“河北人社公共服务平台”(www.he.12333.gov.cn)或使用“河北人社”手机APP,按照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职工也可凭本人社会保障卡、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到市人社局2楼服务大厅失业保险窗口进行申报(电话:0312-2589805、2589851)。

审核。市、县(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职工的申报,在2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不符合条件的,应及时告知申领职工。

公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将审核通过的技能提升补贴信息在“河北人社公共服务平台”(www.he.12333.gov.cn)公示3天。公示未通过的,应及时告知申领职工。

支付。公示无异议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程序,通过银行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领职工本人社会保障卡或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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