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机动车限行的通知
根据《定州市政府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和市政府通知要求,从2018年4月7日24起解除对机动车的限行措施,自2018年4月8日0时起,机动车恢复正常通行。
特此通知
二0一八年四月七日
定州招聘网群190103847、31715779,顾问:定州维信法律事务所,招聘求职专业网站 建设网上的定州人才市场 冀ICP备10003417号-27
地址:定州市清风北街鼓楼街中段 EMAIL:738113162@qq.com
Powered by PHPYun.